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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之朱遵斌案与陈正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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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奇的是,朱遵斌发脾气掀桌子这件事,朱遵斌的子女也知道。此事证明:事发不远的历史情节的确是隐瞒不住的。[]杨棒子和他的囚犯小分队3

我们今天所看到的陈正湘的两封信件,当年在晋东南战场上指挥南进支队的陈正湘对缴获到的战利品中是否有大量钱财并不知情,所以他要详细追问当年的事情。当时南进支队领导分工,陈正湘带一团、刘道生带五团,所以刘道生对一团是否缴获到钱财也不知情。今天陈正湘关心的,是当年给朱遵斌定罪的罪状是否合理?道理很简单:如果没有此事,或夸大此事,朱遵斌一案就是冤案,非要被平反不可。

1938年4月一团东征期间,陈正湘任团长,团政委王道邦,一营营长曾保堂、教导员朱遵斌;二营营长宋玉琳、教导员黄文明;三营长马辉、教导员郭延林。我一直在查找这三个教导员中是哪一个犯了经济问题,谁的外号叫“大洋马”,但未能查出。也许当时犯错的那位教导员另有其人。那位直接隶属于保卫科领导的特派员也未查出。

还有一件往事,也是杨成武怀疑朱遵斌犯有经济问题的重要动因。

1939年1月,杨成武带领一分区部队消灭狼牙山的土著军阀孟阁臣。在孟阁臣司令部老巢,现场缴获到的钱财和金银,数量之大到难以想象的地步。所以杨成武猜想,朱怀冰这远大于孟阁臣的山西土著军阀被消灭,再不济,没有大量的金银财宝,几百万法币还是要有的吧?哪会想到这朱怀冰如此“廉洁”,以至一团干部汇报:“有人信口开河说缴获款上十万,宋(宋玉琳团长)说十几万,马(马青山团参谋长)说二十万,朱(朱遵斌团政委)几次复信说总共五万三千多元,上缴分区四万,团里留下一万三千多,在晋东南招待开会慰劳伤病员等花掉三四千元,其余交团供给处保管。”

朱怀冰如此“清廉”,一团缴获的钱数如此之少,难怪杨成武不相信了。所以杨成武怀疑朱遵斌从中贪污也不奇怪。但搜查的结果,却令人失望。

陈正湘口述当年的搜查结果:“朱遵斌同志为此事当时被搜了身,连马鞍、被子都被翻了,结果只找到12块钱和两只随身多年的金戒指……”没有证据,按今天的规矩,是不能被定罪的,但当年可不是这样(几十年来一贯如此),没有证据,照样可以定你的罪,最后“宣布朱遵斌犯有贪污罪,开除党籍,判刑关押一年。”

如今,半个多世纪过去,至今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到底贪污是真是假,都没有人来谈。已经出版的《聂荣臻回忆录》和《杨成武回忆录》中,更是一字不提。此案就这样被搁进晋察冀的抗战历史,成为一件历史的悬案。

作为一个一分区史的研究者,如果不能发现这是一个“糊涂案”,那反而就不正常了。

这是一件没有人证和物证的贪污案,可以定罪的赃款一点没有,最后是根据朱遵斌认罪态度的不好来定罪的。谁都清楚,战斗中侵吞数额巨大的战利品,是一种“职务犯罪”,并非一个人的力量所能完成的,必须要求“团伙犯罪”,所有当事人或领导班子集体介入才行。这在今天中共的各级党政军及国企中出现的腐败案例中屡见不鲜。众目睽睽之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伸手必被捉。作为团政委的朱遵斌贪污犯罪,身边的那些干部战士们不知道是不可能的。我猜想,也许应该有一个我们今天所不知的举报者仍躲在暗处。如果真的没有举报者,那这件案子可蹊跷了。

当然,朱遵斌始终态度不好,不服罪,甚至当众顶撞晋察冀军区领导,掀翻桌子,这构成了晋察冀军区最终为朱遵斌定罪的主要原因。

朱遵斌发脾气,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在场的红军领导干部很多。李钟奇的回忆:1942年,晋察冀高干会议上,有人“发脾气,当众掀翻了桌子”,李钟奇特别说:“我这里不说这人是谁,反正不是一般的人。”陈正湘当时也在场,他说:“有话摆在桌面上讲,掀翻桌子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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