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蜉蝣卷(重生) 第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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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好走累了可以歇脚,咱们瞧瞧热闹。”秦婠招呼着小陶氏与三个姑娘坐了,这才在沈浩初坐下,见与他同桌她们还很拘谨,便找话题聊起,“你们知道第一届诗会的诗魁是谁吗?”

沈浩初正品茶,听到这问题,心道她又来了。

“是何人?”沈芳润好奇道。

果然,秦婠仰起下巴:“是咱们兆京三子之首,如今的大理寺少卿卓北安卓大人。那年他刚满十八,这状元楼还没盖,他就在对面的文宣庙里舌战群儒,不仅赛诗,还针砭时蔽,正巧被当时还是太子的今上看到,太子亲赐龙佩以示嘉许,一时之间引为佳话。你们不知道,那时的北安叔叔风采绰然,让多少姑娘失了芳心。”

沈浩初一口茶差点没喷出来——哪里有她说得这样夸张,这丫头是酒楼说书听多了吧?

“是个井字吧?”沈浩初把谜底还给老爷子。

卖灯的老爷子拾掌一拍,见灯谜被猜中并无心疼之色,反倒满面喜色恭喜沈浩初,又命人取灯。四周爆起阵阵掌声,三房的两个丫头掩了嘴直笑,秦婠也兴奋得抱住沈芳华,直到那灯被沈浩初送到她手里。

“娘子拿好。”沈浩初唤她。

秦婠横他一眼,眼波潋滟,在灯下璀璨生辉。

因她得了灯,也不好让几个姑娘空着手,秦婠又让她们挑灯,最后将这摊上最漂亮的几盏绢都买下才作罢。

“你说得好像自己亲眼见过一样?”沈芳华笑了。

“可不是亲眼见的?那年我爹带我去看诗会了,北安叔叔独领风骚,那叫一个厉害!”秦婠夸着,忽然发现身边的沈浩初良久未语,立刻转头,“当然,那是因为他没遇上我们侯爷,要是我们侯爷也去了,北安叔叔肯定不会赢得那么容易。”

沈浩初以为她要拍马屁,不料转个弯却只是安慰他,简直不知该笑还是该气,一时又想起自己的少年时。他十八岁的时候,她才十岁吧,他想像小一号的秦婠牵着秦少白的手被人群挡在外头,她必是不安分的,肯定要挣开父亲的手往人群里头钻,直到钻到最前面看得到他为止。那时的秦婠,应该有肉嘟嘟的脸颊,穿一身喜气的红衣,头上梳两个小髻,绑着红丝带,特别像年画上的娃娃。

如果没有这样阴差阳错的重生,他和她恐怕再有十辈子,也走不到一块去。于她而言,他是风采绰绝的长辈;于他而言,她也只是故人之女。

如此而已,没有交集,也不会遗憾。

街巷尽头传来锣鼓喧天声,沈浩初正付钱,忽见原来还在摊上流连的士子都往巷尾跑去,连秦婠也道了声糟糕,她玩得高兴,差点把正事忘了。

————

状元街的巷尾是文宣王庙,每到元宵必有诗会。原来这诗会在庙外举行,后来因为人越来越多,官府怕出意外,就在庙的正对面建了个状元楼,平时是酒楼,到了这日便用作诗会场地。

春闱在即,赶考的士子早已齐集京城,正是各路青年才俊最多的时候,到这日都要前来试笔,每年诗会上选出的诗魁,都会是当年春闱的头三甲,故而这元宵诗会又被称为试笔会。听说前几年皇上也会微服至此听他们作诗议事,作为朝廷选拔人才的参考,所以吸引了一大批学子前来。

秦婠拉着沈浩初是去凑热闹的,她早就在状元楼上订了雅间。诗会在一楼大堂,从二楼的环廊雅间可以直接看到。因为人多,即便是雅间也不过是以屏风与竹帘隔开的圆桌,但比起楼下拥挤的人潮也已经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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