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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携剑随君(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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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不算是个小事,郑经这家伙呢,也就不能算是个合适的领导,至少不知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道理。施琅在台湾水师干了十五年的统领,被明珠一句话就给逼到康熙那边去了,郑经到了那个地步,仍然不相信自己的部下,相处了至少十五年以上的部下,反而相信即将被他杀死的明珠。当然,为了保留和朝廷谈判的后路,他也没有真的打算杀明珠。只是让明珠极为灰头土脸的回去了。

在这事情上弄了个大灰脸的明珠回去以后,不但没有受到任何相应的责罚,反而挣了一支三眼花翎戴上了。这事闹的。都说顶戴花翎,顶戴花翎,其实并非所有的官员都有花翎可带的。有的督抚大员,能混个单眼花翎的,也算是极度的恩宠了。花翎这玩意,除了侍卫们带,领侍卫内大臣带,就是亲王什么的带。而能带三眼花翎的,基本上,除了王爷,就是比较牛的驸马,这个驸马的老婆,一般还得是皇后生的。看出来花翎有多值钱了吧,尤其是三眼花翎。明珠这次简直是捡到了意外的惊喜,他本以为,这次最轻也得弄个撤职查办什么的。结果一不留神,还带上了三眼花翎。这一切都源于康熙皇帝的一个想法,用他自己的话表述就是,“像施琅这样的将军,即使不能为朕所用,只要不为郑经所用,也是朝廷的福分。

耗费了这样大的篇幅,不只是为了说明这个三眼花翎有多珍贵,更重要的是,人才难得。21世纪最缺乏的是什么?是人才。同样,大明朝缺少的也同样是人才。人才这东西稀缺啊。要说三条腿的人都不难找,两条腿的人才却是稀少的很。在朱由检见识了在小树林中凌云精彩的杀人表演以后,他就坚定了一个念头。那就是,凌云这样的人,即使不能为我所用,也绝不能让他与我为敌。不!这个人一定要网罗到自己的藩邸才行,这样的人,是不可或缺的,是朱由检不可缺少的,也是大明朝廷不能缺少的。

这一趟的山海关之行,朱由检是有喜有忧,忧的是终于发现了个可用之才吧,这人还玩了命的非要辞官不干,却做什么闲云野鹤去。就像自己说他的话那样,真的是八匹大马都拉不回啊。悲的是自己的哥哥生命即将走到尽头,自己虽然和他算不上那么有感情, 毕竟手足之情,不能一点也无动于衷。还有喜,喜的就是,自己在梦中设想过许多次的蓝图终于要实现了,兄长过世之后,这朝廷的担子,早晚要落在自己的身上。所以,这些复杂的情感几乎就在一天之内完全加之于朱由检的身上,一时之间的他,有些无所适从了。

不过,好在这个八匹大马都拉不回来的凌云,已经答应了已布衣身份跟随自己回京,这就妥妥的了。只要你不走,只要你还跟着我,我就不信我收不了你,是吧。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感之以恩嘛。你凌云的心也是肉长的,我就铁了心的对你好,我看你还好意思说不跟我混。虽然说在三国的时候也有过那个关云长土山约三事,挂印封金的故事,但毕竟当时是东汉末年群雄割据,各为其主嘛,现在就一个大明朝廷,你也没有什么别的说法啊。所以, 这情况,跟关羽的情况不一样,你跟了我,你保准就走不了。我就有这份自信。

山海关已经是一刻都不能再逗留了,回京迫在眉睫。刘鸿知道,凌云知道,朱由检自己也知道,现在,时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切,意味着皇帝那个位置,究竟是由朱元璋的子孙来继承,还是被魏忠贤来篡逆。

凌云看看朱由检,说道,:“既然如此,王爷,我看由刘大人安排军校沿途护送您回京才是妥帖。而我,就此跟您别过了。以后山高水长,但有用得着凌云的地方,只需吩咐一声,凌云便是在天涯海角,也可朝发夕至。”,说着,给朱由检作揖,就想走人。

刘鸿有点觉得抹不开面子,也觉得凌云这个人有些过于的倔强了。王爷给你天大的面子了,一再挽留,你还想怎么着呢。俗话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难道,你再是闲云野鹤也好,还能离开大明的疆域不成。在朝也好,在野也罢,还不一样是为了朝廷效力吗?何必非要追求什么隐士生活呢。

对于刘鸿的不自然表情,朱由检早就看在眼里,他也是个洞察人心的人,自然知道刘鸿心里在想些什么,不过,他却一点也不点破。只是轻轻点点头,又叹口气说,:“凌云啊,你这个性子,是八匹大马都拉不回来了吧。看起来,你是去意已决了。不过,你也不急着就走。我呢,也不愿意强人所难,你看这样好不好,我同意你辞官,不过,我把我的腰牌留给你。你无论是什么时候,遇到什么麻烦,或者想管什么闲事的时候,只需要拿出来,就像是见到我一样,大明的官员都会对你客气的。”。

这样的恩典,凌云却不想接受,他跪下给朱由检磕了一个,然后抬起头来说,:“王爷,这样的恩典,也可以称得上是天高地厚了。可是我凌云却不敢接受,您的腰牌,我要是拿了,这就不是您对我的赏识了,这是有违礼制的事情,我凌云虽然是乡野粗鄙之人,也读过几天孔孟,知道国家的体制礼数。所以是断然不敢接受的。王爷请收回成命。”。朱由检连忙是双手相搀。“凌云,你是救过我的命的,在我的面前,有什么值得这么拘谨的呢,国家是有法礼,但也不外乎人情嘛。我说过了,我是王爷,你是官也好,是民也罢,我们之间虽然不可平辈轮交,但毕竟还不至于生分到如此的地步嘛,你说呢?”。

所以,他随即说道:“既然如此,凌云,你现在不是朝廷的官员了,但是你是我朱由检的朋友,你是为了保护朋友才愿意跟我回去的。这份情分,我心里都记住了。你看,我们什么时候启程回京合适呢?”。

“王爷,事不宜迟,要立刻动身,不过,今日天色已晚了,我看就明晨出发,您和公主也早些歇息,下面,我们还不知道有面对多少事情呢”。

凌云站起来说,“王爷说的是,这些天来,凌云跟随在王爷之侧,也着实给自己长了不少见识,懂了不少从前不知不明的事情。王爷刚才说的,凌云还是不能接受。不过,既然王爷同意我辞官了。那么我从现在开始,就不在是四品武职了,而只是一个乡野草民了,这对我来说,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不过,感念王爷天高地厚之恩,即便是结草衔环也未必能报答一二。所以凌云想,如果王爷不弃,我愿以布衣之身护送王爷回京。哪怕京城有个风吹草动的。只要凌云在,哪个也伤不得王爷的分毫。”。

朱由检听到这话,简直是大喜过望了,凌云有什么本领,他可是亲眼见识过的,战场上一点都没有虚的,都是一刀一枪的拼命。然而只有这个看似不受约束放荡不羁的凌云,却像是个搞行为艺术的。每一次看他杀人都是一种享受。能把杀人搞的这么轻松,这么具有艺术性的人。真是难得啊。

这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朱由检的脑海里忽然就浮现了,在那小树林中被锦衣卫刺客袭击的场面,大概十来个人吧。在几分钟内,被凌云干净利落的就解决掉了,用的还是很具有个性的武器,袖箭。袖箭用完以后,那看似凶恶的锦衣卫们,竟然没有冲上前来的机会,凌云从容的摘弓搭箭,又从容的发射,就像把这群刺客们当做移动的活靶子,简直是太刺激了。也太震撼了。

在那个时候,朱由检的心中竟然冒出来一个奇怪的念头,幸亏这个凌云是自己的护卫,而不是刺客,如果他是刺客的话,什么样的护卫能阻挡的住他的攻势呢。想到这一层的时候,朱由检的脸上渗出了细细的汗珠,但是很快,他就恢复了常态,包括凌云在内的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他这点微小的,一瞬间的变化,但是他自己是心有余悸的。

记得前几年有一部比较火的电视剧,叫做《康熙王朝》,大致讲的是清代康熙帝的故事,我这个人向来是不追剧的,那些年,也看了几天,当时正演到一个情节,说的是纳兰明珠去台湾招抚,结果被郑经给涮了。就在黑蛟崖上,自认为必死的明珠还打算拉上施琅做垫背的。硬是把来支援郑经的施琅说成是朝廷派来帮忙的。结果很明显,郑经信了。炮轰施琅,并且把施琅在岛上的全部亲人家眷杀死。最后施琅没办法了,一咬牙一跺脚,投了清廷,降了康熙。最后就任福建水师提督,提一支部队杀回台湾,把郑经干掉了。台湾三十六岛屿写降书递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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